海北州门源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黄继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海北州门源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黄继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继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服务和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黄继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党性原则,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应予严肃处理。黄继成相信组织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积极配合审查调查,真诚知错、认错、悔错,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继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免去其海北州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黄继成简历
黄继成,男,回族,年4月出生,青海循化县人,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7-.07循化县积石镇学区教师;
.07-.04循化县岗位责任制办公室干部;
.04-.04共青团循化县委干部;
.04-.09循化县政协办公室干部;
.09-.11循化县街子乡副乡长;
.11-.09循化县积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09-.06海东地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06-.10海东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10-.05海东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05-海北州门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海北州海晏县政协原副主席王进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对海晏县政协原副主席王进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进忠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长期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王进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擅离职守、官僚主义不作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州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进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王进忠简历
王进忠,男,蒙古族,年7月出生,青海省海晏县人,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9—.07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学习;
.07—.12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兽医站技术员;
.12—.03海北州海晏县示范牧场技术员、场长;
.08—.06青海省委党校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3—.06海北州海晏县哈勒景乡乡长、党委书记;
.0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6—.04海北州海晏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04—.09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09—.01海北州海晏县政协副主席。
海北州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海晏县委批准,海晏县纪委监委对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斌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李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海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李斌简历
李斌,男,汉族,年10月出生,青海湟源县人,大专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7-.12海北州海晏县民贸局干部;
.12-.05海北州海晏县防汛抗旱服务队队长;
.05-.09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人选;
.09-.07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07-.12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2-.01海北州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年9月起兼任海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项目法人)。
海北州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原工作人员李启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海晏县委批准,海晏县纪委监委对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原工作人员李启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启芳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李启芳身为共产党员,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海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启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李启芳简历
李启芳,女,蒙古族,年10月22日出生,青海省海晏县人,大专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2-.12海北州海晏县甘子河乡卫生院合同制工人;
.12-.12海北州海晏县文化图书馆合同制工人;
.12-.11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合同制工人;
.11-.04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聘用制干部;
.04-.01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01-.12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9月起兼任海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技术科工作人员);
.12-.12海北州海晏县水利局水利管理工作站水利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12-.01海北州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水利管理工作站水利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