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省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表彰:4个集体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9名个人被评选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授予个集体“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名个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省获得表彰的4个先进集体分别是: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过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我省获得表彰的9名先进个人分别是: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管理科科长贾成学、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魏占云、果洛藏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所长蒋春霞、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索乾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孝、海西州都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负责人师帅楠、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四级调研员石玉生、西宁市城中区仓门街街道办事处石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赵英和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总监兼质量总监吴继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遵循,认真履职、齐抓共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广大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尚德守法,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协同共治,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涌现出一批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奋发有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记者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