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考核招聘讲解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年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考核招聘讲解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考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讲解员职位,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聘用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采用考核方式,主要考察讲解职位具备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专业技能。
(一)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按以下规定时间到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青海原子城纪念馆讲解员职位的考生于年7月8日8:30—18: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当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是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有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进行审查。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按时提交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二是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无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但必须在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三是除年应届毕业生外,如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由州委宣传部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四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工作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填写资格审查表、《年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按照公告规定,招聘岗位为讲解员,招聘名额3名,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男性1.75米以上,女性1.65米以上;具有普通话等级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资格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核。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考核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1.初试
(1)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指定稿件(字)现场朗诵,限时2分钟。
(2)结构化面试。分析回答指定问题,限时5分钟。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按名次从高到低确定前9名进入复试阶段。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若第9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复试。
初试时间:年7月9日
2.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给定材料,自行确定主题,组织撰写3分钟(大约-字左右)讲解稿,进行讲解能力测试。讲解稿撰写时间限定为90分钟,讲解限时3分钟。
总成绩按比例计:初试成绩的60%加复试成绩的40%为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比例1︰1的比例,按名次总成绩前3名的确定为体检、政审人员。考核总成绩并列时,按初试成绩的名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复试时间:年7月10日
三、成绩计算
实行百分制,采取当场评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评分数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成绩必须经主考官、监督员、考生现场确认签字。
四、时间地点
(一)初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于年7月9日上午6:30进入考点参加初试。考生依次进行体温测量、信用健康码核验、身份信息核对、防疫消毒等工作,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证明材料,随后进入候考室,并抽签确定初试顺序。不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7:00开始初试。
2.初试地点: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教学楼(西海镇西海大街号)
(二)复试
1.进入复试的考生于年7月10日上午7:00进入考点参加复试。考生依次进行体温测量、信用健康码核验、身份信息核对、防疫消毒等工作,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证明材料,随后进入候考室,并抽签确定复试顺序。1号考生于7:30进入备课室撰写讲解稿,2号考生于7:40进入备考室撰写讲解稿,间隔10分钟,依次类推。不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9:00开始复试。
2.复试地点: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教学楼(西海镇西海大街号)
五、成绩发布
考核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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