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给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助力青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号),启动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分配方案
年,全省计划招募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向招募名,常规招募名)。
各市州招募计划
(1)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向招募分配方案。
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泽库县三个县市共招募人;
海南州共和县招募75人;
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班玛县、玛多县共招募人;
玉树州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共招募人。
(2)常规招募分配方案(不包括国家重点帮扶县)
具体分配名额:西宁市人,海东市人,海西州人,海南州人,海北州人,黄南州50人,果洛州35人。
具体招募岗位见青海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岗位类型
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农牧、医疗卫生、中小学校、公共就业及社保服务、水利、林草、生态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振兴、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营林生产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西宁市、海东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的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并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青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及期满就业原则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服务期满证书。
期满后自主择业。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职位(岗位),可享受考研加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三、招募时间和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6月27日-7月3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参加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具体资格进行认定。
报名时间:6月27日-7月1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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