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全省和海北州。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医院临聘人员、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医院临聘人员、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笔试科目栏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程序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年4月15日9时-21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为:年4月15日9时-23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年4月15日9时-24日12时,网上缴费时间为:年4月15日9时-24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2日
年海北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其他事业单位)
年海北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教育)
年海北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卫生)
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黄南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年全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州本级10名,尖扎县3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表《年上半年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面向黄南州。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面向黄南州招聘范围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在黄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黄南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黄南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
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和相应学历条件。
(四)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均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年4月25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4月15日);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四)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年4月15日。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九)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在7月以后验证。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其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见《上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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