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党委紧跟新时代公安工作步伐,立足探索建立一整套适应现代警务管理体制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全州公安机关执法绩效和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并配套考核结果运用细则,进一步在强化知事识人上建章立制、激励担当作为上固化措施、推动强警兴警上营造氛围。
以“干什么考什么”为风向标,把考核方向定准管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考核工作,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确定“2+4”考核指标,以“执法绩效和目标考核”两项大指标为主,细化“执法绩效‘一网考’、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省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专项重点工作考核”四项具体指标,确保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实什么,公安机关干什么、做什么就考准什么。同时,坚持知事识人,把全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并加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考核权重,重点掌握抓班子带队伍的实际表现、强业务促实干的实际成效,推动干部考核成为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因素,有效激励和鞭策全警讲政治重担当、强党性有作为、干成事重实绩、守纪律争先进。
以“怎么考怎么评”为助推器,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坚持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牢牢把握激励广大民警辅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鲜明主题,划分“2+3”考核序列、实行“4+1”考核管理,以各县公安局、一个派出分局和州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为两个大序列,又将州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划分为三个分序列,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结合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全面推行“季度一考核、季度一通报、半年一研判、年度一总结”的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分值评定标准,明确工作成效显著的五种加分和工作失误滞后的七种扣分情形,着力推动平时考核工作标准化、纪实化、精准化,既保证了分级分类考核,又在全警实现了积分排名,为全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形成全警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良好工作格局。
以“如何用如何选”为指挥棒,把考核结果落在实处。坚持把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贯穿到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建设目标,细化规定考核结果的确立和运用,以干部管理权限为基本原则,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与积分排名,考核结果直接确立和运用到各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州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主要负责人上;各县公安局、派出分局和州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进一步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办法,结合部门警种工作实际考核到具体事、具体人,全面评价每名民警辅警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的综合情况。同时,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育、管、用”全面挂钩,充分运用到选人用人、两个序列职级晋升、立功受奖等方方面面,做到旗帜鲜明地褒奖和鼓励,从严从紧地警示和惩戒,切实为新时代公安机关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人民警察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注入强劲的内生动力。
州公安局党委秉承新时代人民公安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全面领导,坚持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准确把握干部考核的政治考核属性,对建立健全日常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进行有益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以“2+4”考核指标、“2+3”考核序列、“4+1”考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全警积分排名考核模式,更加主动从容地检验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际成效。
来源︱海北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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