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北州气象台再次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要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当日值班员负责制作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制作,必要时可联合制作。同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的类别、级别、发布时间、预报时效、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以及发布的频次等。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北州气象台通过“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53期,通过“青海气象决策预警发布系统”发布雨(雪)情信息次、重要天气提示33期,累计发送61万人次,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传播主渠道作用,确保预警信息传播基层全覆盖。
来源/海北州气象台通讯员/黄桂玲甄国赟
原标题:《海北州气象台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