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东海北携手保护母亲河

湟水河是青海人民的“母亲河”,西宁市与海东市、海北州以湟水为纽带互相交融,是湟水河管理保护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为进一步强化湟水流域管理与保护,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湟水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日前,西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西宁市水务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发起湟水共治共保共管共享号召,与海东市、海北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签署《湟水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河道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为主要任务,将建立由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三地河湖长制办公室及流域沿线相关各县(区)参与的联席制度,信息共享、协同管理、联合巡查、协商处置流域生态环境事故、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及污染防治和追究等机制,共同守护青海人民的“母亲河”。

在建立湟水流域联防联控制度方面,三地将建立联合巡查制度,严厉查处湟水沿岸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边界区域存在的各类污染企业,积极开展边界河道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协助处置跨界涉河案件,对边界涉河应急事件进行联合处置。根据工作需要,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要时段适时开展湟水流域联合巡查。同时,将建立由各市(州)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流域沿线相关各县(区)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

在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方面,三地将推动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等环境风险隐患点协同管理。此外,三地将实现湟水流域信息共享,共享各辖区内湟水流域的环境风险隐患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水质监测、“一河一档”等基础信息,促进各方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制定防治措施。

在联防联控水环境污染方面,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区域环境整治,防治输入性固体废弃物进入水域;控污截源,加大对垃圾、固体废弃物的严防严控,减小对水域的不良影响,共同推进湟水流域水环境治理。

此外,还将加强污染防治及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湟水流域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破坏等违法企业或个人给予严厉处罚,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一些危害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倒追违法企业责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对违法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污染赔偿责任。要强化环保责任追究,实施对污染行为既处罚单位也处罚责任领导的“双罚”制,加强主管部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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