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任宝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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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宝元(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宝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宝元利用担任玉树州治多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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