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鹏
近日,由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海北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列席审委会,就案件争议焦点和原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获得审委会委员一致认同。海北中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二审裁定。
收到裁定后,海北州检察院以“求极致”的办案态度和担当精神,积极跟进案件后续进展。海北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俄阳会同海北州纪委监委、海北州法院主管领导和相关办案人员,赴门源县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门源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与原审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单位领导交流了观点意见。会议强调,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是法律共同体,三者之间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为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公正司法执法,两级办案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沟通交流,达成司法共识。门源县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以严格的审查标准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将案件办成经得起人民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该起职务犯罪抗诉案件的成功办理,对海北州司法机关统一法律共识,维护法律权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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