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局发布关于联合命名“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海北州刚察县喜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工作目标,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的通知》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省级示范县基础上,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开发局综合核查,拟推荐格尔木市、刚察县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实施意见》明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暂定个。该意见指出,交通部将给予每个全国示范县0万元的一次性额外投资补助,补助资金用于符合交通部“十三五”农村公路投资政策的项目,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加宽、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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