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海晏县人民检察院法治生态助力生

中新网青海新闻6月26日电(陈晗李隽)近期,海晏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为推进生态环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海晏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湟水河流域治理专项活动,筑牢青海湖北岸生态安全屏障,借助“智河”APP开展日常巡湖巡河工作,加强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和司法治理,凝聚起依法治水管水的强大合力。同时,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重点整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受到破坏的现象;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及时立案办理,通过磋商函、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中,除传统的草原、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外,还涉及珍稀动物保护、文物遗迹保护、环境恢复治理、私搭乱建整治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今年来,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海晏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结合起来,赋予生态检察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职能,逐步完善由内到外一体化办案机制,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业务共研、案件研讨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专门的教育培训机制,扩大对外交流学习,开阔生态环保检察保护视野、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同刚察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协调普氏原羚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益心为公”志愿者1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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