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兴海县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会议精神,集结最强兵力、铆足最大干劲、保持最硬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落实落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举措,为加快乡村振兴强基赋能。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程,全面强化农牧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扎实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凝慧强基”工程,结合党支部“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对全县个党总支和党支部进行政治“体检”、逐个“过筛”,评选先进党支部14个,达标党总支党支部个。
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村级“三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组织根基。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向全县24个脱贫村选派业务骨干力量,有效破解农牧区乡村一线人才不足、能力不够的问题。从省州单位和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选派72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和责任心强,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使他们真正成为建强基层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排头尖兵。
培育和优化乡土人才资源,助力产业兴旺,将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致富带头人作为重点乡土人才进行培育。开展观摩学习活动,借鉴兄弟县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产业方面先进做法,不断拓宽眼界,开阔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强村富民为目标,协调各方力量、多方筹措资金、拓展发展途径,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全力推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各村实际,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制定“一村一策”。全县7个村纳入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拨付资金万元,各村集体经济实现多元发展、逐步提高。
建立健全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和村级帮扶责任人的“无盲区”督查考核机制,出台《兴海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的通知》,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力帮扶村乡村振兴开好头起好步。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注重在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发现在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真正做到对驻村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等、理解一分、重用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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