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

文/图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雷洁

2月21日11时,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将检察机关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有效举措展现给社会各界。此次代表、委员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北州乃至全省尚属首次。发布会充分展示了海北州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亮点成效,同时,加强了与海北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力度,持续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活力与动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北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打造“司法救助﹢乡村振兴”品牌,创新“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海北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主动融入、服务、保障全州脱贫攻坚大局,确保重点救助人群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为确保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在检察机关实现高密度覆盖,制定印发了《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未’你护航”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内部职责分工,按照“主动调查、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及时启动”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是“一头牵着因案致贫群众的疾苦、一头系着司法温暖”的民心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说:“海北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精准、规范、高效上下功夫,融入、服务和保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全面地履行好国家司法救助职责。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优化救助模式,着力在扩大案源、加强协作,不断完善多元化司法救助,有效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快速发展,更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工作方法、强化重点群体保护,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海北州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建民说:“近年来,海北州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大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打造‘司法救助﹢乡村振兴品牌’。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带案下访巡访,深入乡镇村社积极主动摸排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海北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转变办案理念和模式,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通过深入乡镇、派出所、社区村社扩大摸排救助线索;对外加强与民政、教育、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进行多元化救助;对内与本院刑检、民事、未检等部门加强确保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在检察机关内部无缝衔接。”

海北州政协委员马云静说:“通过参加此次‘司法救助﹢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场新闻发布会,我感到耳目一新,真正学到了好多检察理念和检察知识,面对面了解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思路。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尤其在海北州“两会”期间召开代表委员专场新闻发布会,这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创新,是通过另一个渠道向代表委员沟通、汇报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

海北州人大代表陈芳正说:“之前,总觉得检察工作比较有距离感,参加完此次新闻发布会,感觉检察工作很接地气、很暖人心,今天发布的4个典型案例,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实现矛盾化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州县两级院联动发起社会救助、弱势群体得到关爱,海北州检察院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紧贴民生,切切实实、用心用情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

来源:青海法治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286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