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清理各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潜在隐患,按照海北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门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大联网布控力度与密度,依托交通管理数据资源,实施精准拦截、精准打击,有效提升联网布控实战能力。
8月9日下午14时许,海北州门源县青石嘴交警中队民警接到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青C25***的车辆逾期未检验,正沿海天线由东向西行驶。中队民警立即设卡,成功将目标车辆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该驾驶员慌慌张张、闪烁其词,犹犹豫豫的拿出了一本驾驶证,经民警仔细辨识该驾驶证为伪造假证。后经公安网查询比对,驾驶员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海公安提示:
无证驾驶,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海北公安
审核
黄钧钧
责编
田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