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海北州下拨年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27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保障等方面。其中:门源县万元;祁连县万元;刚察县万元;海晏县万元。要求各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扎实实推进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发挥民政资金兜底线、保基本、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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