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

克日,海晏县群众法院照章宣判了被告人罗某、颜某挑衅闹事一案。

被告人罗某,男,年6月29日诞生,汉族,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人,小学文明水平,农人。

被告人颜某,男,年11月30日诞生,汉族,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人,初华文明水平,农人。

经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罗某、颜某搪塞占用并处理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罗某明知所响应的题目已被干系部门回复或正在观察的情状下,依然不分场地屡屡咒骂乡、村两级处事人员,影响顽劣;被告人颜某基于泄愤,白日在广场石桌大将石头堆放好后恐吓和咒骂村干部,并经过手机将周全经过施行了灌音录相并推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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